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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界的觉醒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十周年
2000-10-05 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音像协会会长 刘国雄 我有话说

《著作权法》颁布已经10年了。

《著作权法》的颁布确立了音像权利人的法律地位和音像制作与使用传播的法律关系,使音像界有法可依。在《著作权法》的保护下,音像业才能得到正常、有序、健康的发展。

长期以来,音像界不习惯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的颁布与实施,使音像界醒悟到,应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音像界运用法律解决版权纠纷的日渐增多。同时,越来越多的音像权利人也懂得按照《著作权法》的内容来进行自律了。更重要的是,音像权利人认识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依靠自己的行业组织——中国音像协会。

中国音像协会自成立的第一天起,就以保护音像界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宗旨,在国家版权局的直接指导下,中国音像协会专门成立了中国音像权益保护委员会。为了加强打击盗版的力度,中国音像协会在北方、南方和上海设立了三个反盗版中心,同时在10个省会城市建立了反盗版监测网。目前,这一作法已经受到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建立音像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是健全和完善我国著作权制度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最近,经国家版权局和版权司的同意,中国音像协会为承担音像权利的集体管理进行了大量的筹备工作,并具备了正式开展工作的前期条件。这一工作是多年来音像权利人强烈要求的,它的开展将为丰富和完善音像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增加音像制作者抵御风险和新技术应用带来的冲击的能力,提高其良性经营的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我国加入WTO后妥善解决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创造了条件。

目前,《著作权法》正在修改,我们衷心地期望修改《著作权法》能更多地考虑音像界的呼声和要求,为音像业的良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促进中国民族音像业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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